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3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放宽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见《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3.资格证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者,被聘用后必须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报考非应届生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非应届生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非应届生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指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20年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教师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50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2020年7月31日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xi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介休市职业中学(介公东路168号)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注明学位获得情况)、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报名登记表》(两份)、《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5)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并询问未落实工作单位情况。
(7)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暂未领取到服务期满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从公告附件下载),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中心》(晋人社厅发〔2020〕47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须出示本人近期“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150分钟)。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学科(所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总分为100分,其中所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占20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注明学位获得情况)、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并询问未落实工作单位情况。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等相关材料或与报名时一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教材统一选用介休市现行教材。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介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介休市人社局、介休市教科局。
政策咨询:0354-7228930(市人社局事业股)
0354-7281534(市教科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54-7281537(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介休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