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须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现场审核确认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月14日9:00至17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月14日9:00至17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00;

 

考试时间:3月13日。

 

二、审核方式、地点及咨询电话

 

审核方式:现场审核

 

审核地点: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一楼(咸宁市咸宁大道11号)

 

咨询电话:0715-8271716、0715-8255526。

 

三、笔试现场审核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咸宁市报名参加考试:

 

1.在咸宁就读或户籍为咸宁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咸宁市户籍或持有咸宁地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社会考生。

 

(二)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现场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情况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在咸宁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咸宁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④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咸宁市户籍的社会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持有咸宁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咸宁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学历材料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特别提醒

 

1.考生本人需持有效证件参加现场审核确认,不接受他人代办。

 

2.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必须提供咸宁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不可用其他证件或材料代替。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非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如姓名加标点符号,名字中间有空格,名字错输入为同音字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责任自负。

 

5.考生须合理安排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以免错过报考机会。考生信息一经资格审核确认,将不再更改。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