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近日,全国多省及我省长沙市、株洲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衡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现将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10月17日-30日),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并签字(具体要求见10月15日《湖南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平安应考告知书》);考生在每个考试单元进入考场时,均须将一份填写完整的体温监测登记表交给监考老师。
二、考前14日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及从长沙、株洲返衡的考生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需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可截图或彩色打印考试当日的“两码”方便查验),且必须符合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无发热或咳嗽等急型呼吸道症状才可进入。在每个考试单元都会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21天内有出境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赴前要全程佩戴好口罩,直至进考室核验身份时,方可摘下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须戴好口罩离开。
七、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进入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考试结束后,考生须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
八、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不进入人群聚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请考生们相互转告,认真执行有关防疫的措施,共同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