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展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的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外县成功经验和我县实际,教育与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结合,在县委的具体领导下,决定实施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宁陵县域外公办学校任课的在编在岗一 线教师。

1.本人或配偶具有宁陵县户籍;

2.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宁陵县户籍;

3.配偶为宁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经过招聘录入,已转正定级且近2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或省级以上单项表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选报高中阶段教师第 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为本科或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2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申请调往宁陵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6.不是学校一 线任课教师的;

7.其他不宜调动情况。

四、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50名。高中阶段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政府网、宁陵党建、梨乡宁陵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 11月17日至 11 月24 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宁陵县教体局人事股报送申请材料,办公电话:0370-7839639。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具有宁陵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在编在岗证明及近2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人民银行或法院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填写《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

2.配偶具有宁陵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在编在岗证明及近2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人民银行或法院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填写《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

3.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宁陵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在编在岗证明及近2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配偶父母身份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人民银行或法院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填写《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

4.配偶为宁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在编在岗证明及近2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人民银行或法院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填写《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提供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调动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作废,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组织试讲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按招聘专业分别采用宁陵县现行中小学教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操作。聘请第三方专家评委,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按所报学科岗位数量由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动人员。如某学科只有一名教师参加试讲,成绩应不低于70分。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中原名 师、省特级教师、河南最 美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或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可优先选调,不参加试讲,直接招收。

(六)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根据调动对象户籍地及学校缺编等情况,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直接安排到高中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统筹安排到县区或其它缺编学校任教,并办理有关调档、入编手续。调入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在职教师待遇执行,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委、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二)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中每个环节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

附件2:在编在岗证明

宁陵县“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宁陵县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ningling.gov.cn/xxgk/zfxxgk/gsgg/2021-11-15/13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