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概况:路桥地处浙江沿海中部,中国黄金海岸中段,为台州市的三大主体城区之一。全区总面积276.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万人,户籍人口45万人,下辖6个街道、4个镇。路桥区现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45所,其中职业高中1所、初中11所、小学20所、幼儿园12所、特殊学校1所。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为本科毕业升入)及以上学历者放宽至3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11月27日。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二)招聘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4名(附件1)。

2.岗位数与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数或不予开考,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比例限制。

二、报考与签约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台州学院临海校区(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入校要求及入校码申领详见附件3)。

3.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以下顺序装订以便审核):

(1)《路桥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海外、境外留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认定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荣誉证书、师范类证明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试

本次招聘主要通过面试考量实际教学能力,笔试成绩仅作为择优入围面试的依据。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定于11月27日下午13:30—15: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其中报考中职校数字媒体、初中音乐、初中体育岗位的须加试技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酌情加试。面试时间定于11月28日。进入面试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11月27日晚上在“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提前扫码关注。

(三)签约

签约对象与拟聘用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如果有放弃签约的,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就业协议签订之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1.签约对象经资格复审后进入体检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路桥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要求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685525/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时须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等,2022年8月31日前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教师资格证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

1.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须提前熟悉报名点的疫情管控要求(附件3),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遇疫情变化,管控要求将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

2.咨询电话:0576-89210976(路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附件1:路桥区教育局校园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路桥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疫情防控要求.pdf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luqiao.gov.cn/art/2021/11/17/art_1229303245_3751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