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确保考生顺利应考,现温馨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跨地区人员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请考生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

2.考生要认真阅读省考试院官网《一图读懂福建省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点击查看),考前14天(12月26日)起,请考生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 线工作人员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的考生,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上述“六类”考生进入时,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未提交的考生,不得进入。

3.考生进入前,所有考生须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接受“八闽健康码”(下载闽政通APP)核验。

4.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进出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时一律摘除口罩核验身份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

5.考生进入时,须进行体温检测,对于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经医务专家小组研判可继续参加考试的,由专门人员引导,通过专用防疫隔离通道,进入指定隔离考场并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前应先进行核酸采样;经评估不适宜继续考试的,予以终止入场考试并退费。

6.对于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经医务专家小组研判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前应先进行核酸采样;经评估不适宜继续考试的,予以终止入场考试并退费。

7.考生在候考室、抽题室及备课室内应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和安检时除外),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有序离开,减少人员聚集。

8.考前考后及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所在地考试管理部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上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遵守。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前注意事项

1.考生要熟悉考试各项要求,做好证件(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文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准备,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尽可能提前到达。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应当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电子设备、各种文字材料(含教材)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作弊处理。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面试时,应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本考场面试考官提交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如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

三、诚信考试提醒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eeafj.cn/jszgksgsgg/20211229/11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