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举行。为做好我市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考前14天内须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监测与登记。杜绝非必要的聚集和跨区流动,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保证本人能正常参加考试。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二、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考生“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行程码”为“非绿色”和已经实行封闭管理或隔离的,不接受参加本次考试。
三、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进入必须提供“一码一卡一报告一书一表”。一码一卡:考前24小时内的“甘肃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须A4纸彩色打印、本人签字;一报告: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一书一表:本人签字确认的《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考生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ganseea.cn/)进入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还须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在线上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毕业证,以上考试所需资料或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
四、考生须于候考时间前半小时到达。考生进入后,必须按照设置的路线标识,保持1米安全距离,排队有序进入考试区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试结束后,按照指定路线离开,不得进入非考试区域或在内逗留。
五、考生参加考试需自备口罩,除身份验证等特殊环节需摘掉口罩外,进出面试、候考、抽题、备考等须全程佩戴口罩,面试作答(试讲)时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
六、对于刻意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和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请所有考生尽快添加酒泉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群”(群号:581808446,加入后实名)。考前身体有异常(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等症状)的考生,须第 一 时 间向所在社区和报同时报备。报联系电话:0937-2600218,2600071。
八、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按要求准备参加考试。
九、请考生密切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及微信公众号(ID:gssjyksy)、酒泉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jiuquan.gov.cn/)及“酒泉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考试动态信息,遵守防疫规定,合理安排赴考行程时间,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酒泉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http://jyj.jiuquan.gov.cn/xinxigongkai/fdzdgknr/gongshigonggao/20220104/084816464b10832c4a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