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区高中教育特色内涵发展,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党办发[2021]16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引进公费师范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引进原则和程序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引进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引进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30名,具体引进单位、职位及引进计划、所需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引进公费师范生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拟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8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截止2022年1月18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和2022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11.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12.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4.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2022年1月18日在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发布人才引进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2022年6月30日(上午9:00--下午5:30,节假日除外) 。
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1.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取得教师资格条件的相应资料报名。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审查,交复印件一式二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交原件。
2.报名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初审并收取相关资料。初审合格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安排进行试讲,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讲
试讲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应学科专家组7人进行听、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学科)课程标准的把握、专业知识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试讲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成绩以80分为合格,依据试讲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根据本次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黔人教〔2004〕10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试讲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引才办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毕业后的现实表现。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引进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其他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待遇
有关待遇按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引进相关标准执行。
九、工作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在六盘水市水城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引进公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引进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人才引进来。工作人员有违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书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在水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本次引进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职位的专业设置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的内容,参加本次引进的各环节过程中,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四)本简章由六盘水市水城区2022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引进公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858-6664746);六盘水市第七中学(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13668582478);六盘水市第八中学(联系人:敖主任;联系电话:13984625485);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联系人:周校长;联系电话:13985388201);六盘水市水城区职业技术学校(联系人:曹校长;联系电话:18985376338)。
文章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cy/zpxx/202201/t20220118_72332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