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阳泉市委党校队伍建设,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专业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单位为阳泉市委党校,共2名,名额详见《阳泉市委党校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担当作为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四、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学历、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三)年龄要求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发布公告
本次《阳泉市委党校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公告》在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通告公示”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8:00至2022年1月28日18:00。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在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通告公示”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发布的《阳泉市委党校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公告》链接处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报名人员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起与附件2、附件3进行压缩后,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见附件1),邮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人才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七、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5的岗位,直接进入能力测评(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八、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引进名额1:5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九、能力测评(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参加笔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公布,并在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通告公示”栏、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发布。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依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若最后一名并列,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十、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用人单位通知,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十一、体检 、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二、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阳泉党建网、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三、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阳泉市人才补助发放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300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400、200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300/月,硕士研究生150/月,发放期限均为5年。
购房补助和租房补助可申请一项,不重复享受。
十四、其它
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本次引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才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353-2293608
咨询电话:0353-5616050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请考生随时关注阳泉党建网、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4.受疫情影响,笔试、面试时间如有调整,请及时关注有关通知。
附件1:阳泉市委党校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阳泉市委党校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7日
文章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2/01/18/12384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