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2022年上半年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陆河户籍或持有陆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直接认定对象: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网报时间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 一阶段:

申请人在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第二阶段:

申请人在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四、材料审核

第 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4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6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25号“教育窗口”(陆河县城东路6号)。

业务咨询电话:0660-5663396。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

1.陆河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粤省事电子证照),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粤省事电子证照);

2.非陆河户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陆河县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收复印件。

(三)普通话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网上报名后至现场资料审核前自行到陆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在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体检结果为合格(体检表最后一栏要有医院“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结论并盖上医院印章)的才能参加现场审核。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函件附件2:澳门特别行政区函件 )。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

(六)上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相片半固定在体检表右上角内页,并圆珠笔写上报名号和姓名。

(七)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陆河县政务中心29号和30号综合出证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以认定结论出具后的通知为准,请留意通知信息或进行电话咨询。(陆河县政务中心0660-5609313)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doc

4. 个人申报操作指南.docx

5. 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

陆河县教育局

2022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www.luhe.gov.cn/swlhjyj/gkmlpt/content/0/811/post_811041.html#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