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16年9月13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身份条件:户籍在孝昌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中,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可参加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

  4.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专业资格条件: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可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情况请与孝感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12—2327290)。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二、认定程序

  1. 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好正确的确认点。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2)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好后,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注:下载表格请勿更改格式)。

  (4)申请人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日不上班)。网上报名成功后,申报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孝感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孝昌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亲笔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直接打印,要求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证明(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原件和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1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鉴定(国营单位人事部门),社会人员和私营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局派出所鉴定)。

  (8)申请人照片(一寸)一式二张(要求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一致,用于以后颁发的证书上。其中申请表上照片直接和表一起打印,体检表上照片由本人粘贴。)。

  进行现场确认时,要求申请资料填写完整,其中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学籍档案、教学实习资料(师范专业)顺序装订好。

  3. 体检

  经现场确认后,符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到县一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必须对申请人体检情况现场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于2016年10月28日前将体检表送孝昌县教育局人事股。

  4.颁发证书

  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于2016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双休日和节日除外)到孝昌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五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樊国兵 电话:0712—477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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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昌县教育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