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实验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我省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2016〕0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对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资中县行政辖区内的具有国民教育幼师、中师及以上学历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固定工作单位”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二)认定种类。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基本条件

  1.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师范学习阶段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单;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10月11日——10月30日

  2.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22: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3.报名途径:登录到中国教师资格网后,未参加全国统考报名人员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参加全国统考合格报名人员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报名程序,查看注意事项。网报成功后,请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

  (二)现场审查材料

  1.时间: 10月31日――11月2日

  2.地点:资中县教育局(重龙镇广场路32号)南楼五楼人事股

  3.审查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表、体检表、学历证书上的姓名和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一致);社会报名人员还应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一份。

  (4)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学业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及经办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及经办人签字),本局管辖学校的教师可用近一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单位鲜章)一式一份代替。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自考办的鲜章及经办人签字)一式一份。

  (5)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表中第1-3栏由本人填写;第4-7,9-11栏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填写;第8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8)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9)户籍不在资中县而固定工作单位在资中县的申请者(在编公办学校教职工除外),须提交本人与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式一份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可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一式一份。

  (10)近期小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贴证书)。

  以上复印件请使用A4纸,并请自备档案袋用于装放上述材料,档案袋的封面上写好材料目录。

  (三)体格检查(现场材料审查合格后)

  1.时间:11月10日上午7:30

  2.地点:资中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及体检费260元到资中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到,由资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申报考生在同一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资中县教育局统一收回。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适用)

  1.时间:11月23日上午9:00

  2.地点:资中县教育局(重龙镇广场路32号)南楼三楼教研室

  3.应带物品:身份证、《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网上打印统一格式表并填好相应信息、贴好照片)、笔、纸。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前一周公布测试的基本要求及内容,请于2016年11月16日登录“资中教育网”(http://www.zzhedu.cn/)查阅。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川教函〔2008〕273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的规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 200元/人.次,由教师资格认定权限规定的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收取。

  五、补充说明

  1.根据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人〔2016〕367号)要求,属本局管辖学校在编教师、本县户籍或固定工作在本县的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我局负责体格检查、材料审查两项工作,因此请这一部份人员的体格检查和材料审查工作,须按照我县的通知要求办理。

  2.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体格检查、材料审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4.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体格检查、材料审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5.《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的下载地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教育网--处室工作—专题工作--教师资格认证--表格下载。

  6.请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工作,积级组织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创造条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7.咨询人:邱显瑜 咨询电话:0832-5515408

  资中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