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
(一)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历届毕业生;
(二)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已获浙江省统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认定范围
本县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的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具体申报时间为10月14日至20日。申报对象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网(www.wzpx.cn),下载查阅《关于温州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30—20: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阅读“申请人必读”。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 确认“服务条款”。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 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自的申报种类,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永嘉县教育局(幼)”;申报“小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永嘉县教育局(小)”;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永嘉县教育局(初)”)。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7.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国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8.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后请做好编辑,注意用A3纸横向分两栏正反面打印,对折后封面在上,第2页为“填表说明”,第3页为“照片的页”按顺序到第4面,不要把页面搞错了)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5至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人员务必注意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无法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县申请认定人员选择认定机构为“永嘉县教育局”。选择现场确认点分别为: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对象,选择“永嘉县教育局(幼)”确认点;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对象,选择“永嘉县教育局(小)”确认点;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对象,选择“永嘉县教育局(初)”确认点。
现场确认地点: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多媒体教室(永嘉县上塘镇下塘山)
咨询电话:67267203
五、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报名号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语文教师二甲以上,其余二乙以上) ;
7. 《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8. “国家统考”的要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3年);
9.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帖在《申请表》上,另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10. 体检合格证明(现场确认时发放填写,注意幼儿教师有专用的,现场确认时请辨别)(申请人通过认定合格后,均需参加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统一体检);
11.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以下学历不需要,打印方法:百度搜索学信网学历查询或查看网址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466506586cfa07f549e5f833.html。含有二维码。)
六、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网络公示、体检
1.专家评审工作11月初。(暂定)
2.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经专家组评审后,网络公示一周,请登录永嘉教师研修网(www.jsjxnet.cn)。
3. 通过认定合格者,均须参加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统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时间与地点,届时请登录永嘉教师研修网查看(www.jsjxnet.cn)。
4. 认定对象初定11月20-30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永嘉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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