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上人员务必于12月9日前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前往我局组织人事股(县教育局三楼)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附件:通过2016年秋季歙县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xls
歙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30日
请以上人员务必于12月9日前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前往我局组织人事股(县教育局三楼)领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附件:通过2016年秋季歙县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xls
歙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