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教师资格证面试报考条件】
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6〕351号)的报名对象及条件,且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1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人员的范围、对象和学历条件,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黑教发〔201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对象的具体要求是:具有黑龙江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
对报考对象的学历条件要求是: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黑龙江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并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