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12月17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现场审核地点】
现场确认地址: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现场审核材料】
※户籍在北京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管理部门的公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承诺书【点击下载】
※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有存档权限的,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请在附件2中下载、打印);工作单位在本市公办学校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请在附件2中下载、打印);无存档权限的单位,由本市存放人事档案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承诺书【点击下载】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请在附件3中下载、打印),或出具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承诺书【点击下载】
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或驾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民办普通高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党校学历和军队院校学历(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联系电话:010-61139123。
4.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 必要时,应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补充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