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现将我县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随县辖区内的人员。

  二、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申报条件

  1、学历:(需有从“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1)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4、思想品德。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盖章),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鉴定(盖章)。

  5、体检健康证明。需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本县定点体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近一个月内体检结论健康有效。

  四、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注册申报

  1、网报时间:2017年春季4月17日至4月28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2017年秋季9月25日至10月1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

  2、网上注册申报方法: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登记照片(.jpg格式,蓝底,114×156像素,大小20K以内,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7年春季4月18日-5月5日(有效工作日)。2017年秋季9月26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2、确认地点:随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群:262797802,咨询电话:0722-3338825,0722-3567797。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册完毕后直接从网上正反双面打印,一式2份,申请人必须在诚信承诺栏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籍认证原件(从“学信网”上直接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9)一寸纸质登记照片一张(与网络注册照片为同一底版)用于办证。

  附件:2017湖北随县教师资格认定用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