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1、在五华区属地内工作(学习)或户口在五华区范围内人员。
2、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所申请的资格种类是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3、在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人员(师范类毕业生不能提供申报种类所需《教育实习鉴定表》材料)的。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普通话等级证书取证时间须在2002年6月1日后。
(3)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合格证,合格证取证时间须在2015年1月后。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3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五华区教育局5楼530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313号昆明市交通局5楼
(三)报名方式
1、应届生(就读学校属五华区辖区内)的报名统一由学校经办人具体负责,五华区各公办、民办学校的教职工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也由学校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报名)。
2、社会考生采用个别报名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料审验,并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填写报名表册。
(四)社会人员个别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审验:
1、身份证或户口证明。
2、学历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
5、户口不在五华区但工作单位在五华区人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须经合同鉴证部门鉴证)。
6、档案托管在五华区人员须提供托管协议或证明。
三、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6]80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80元收取测试费。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4月22 日(星期六)。
2、各测试点根据不同学科报名人数在以上时间内安排各科目人员的测试时间。
3、请各参试人员根据测试学科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的以下时段到各测试学校领取测试内容、测试要求,查看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五华一幼:下午1:30分
武成小学:下午3点
昆二中: 下午4点
昆二十四中:下午3点
昆明市明德民族中学:下午5点
4、每位参试人员的具体测试时段,由测试点安排并在领取测试内容时告知考生。
(二)测试地点
1、按报名的种类及学科,安排以下五华区中小学、幼儿园作为相应的测试点。(详见附件一)。
2、请参试人员按报名学科,按时到对应的测试点参加测试。
(三)参加测试时所需携带的材料
社会考生:本人身份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通知单;
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四)测试注意事项
为保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顺利进行,维护各位测试人员的权益,请已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认真阅读《参加测试人员须知》(详见附件二),并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到相应地点领材料和参加测试,若没有按照时间规定参加测试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成绩公布
参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及后续安排将于2017年4月28日起在五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http://xxgk.yn.gov.cn/Z_M_004/Info_More.aspx?ClassID=200199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五华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http://wh.km.gov.cn/qjyj/xxgk/昆明 五华)
请各位参加测试人员关注网站上通知并按要求完成后续手续。
五华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