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现场确认时提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10分钟。
(二)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