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椒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下列117位同志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现予以公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详见台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请申请窗口自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于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带本人身份证到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职业资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2017年上半年合格人员名单

  椒江区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