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将2017年上半年提出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并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6月2日至6月4日。

  未列入公布名单人员,属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至6月4日16时之前向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电子邮件信箱为jyj.jszg@hz.gov.cn)。

  公示结束后,请相关人员登录杭州教育网(http://www.hzedu.gov.cn)查看认定结果公告及证书领取事宜。

  附件: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