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网站的“教育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咨询电话: 82469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精神,现将金华市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其中,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户籍的到婺城区教育局申请(详见各县市区公告)。
户籍所在地在本市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市各县(市、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均可在网报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三、网上报名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6月23日 ,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
(二)网上申报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10.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金华市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 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1. 确认时间:6月27日的9:00-11:30和14:0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6月27日17:00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带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浙江师范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2.确认地点:社会考生:金华市第八中学(金华市滨江路315号);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所属分院综合办公室;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7)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8)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激光打印);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集中体检
(1)经现场确认的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2)申请人必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告知。
(4)体检费用:在现场确认时交体检医院。
六、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等事项通过金华教育网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在7月中旬。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金华教育网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金华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七、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统一由中国邮政EMS快递送达。
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82489013 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确认点:82292115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确认点:82291186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婺城区教育局: 82487087
金东区教育局:82181012
兰溪市教育局:88821151 88920617
义乌市教育局:85410831 83828015
东阳市教育局:86924407
永康市教育局:87101243
浦江县教育局:84206560
武义县教育局:87626833
磐安县教育局:84652581 84652660
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