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对申请审查合格的人员证书予以发放,要求如下: 一、领取时间 初中、小学、幼儿园合格人员: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1日领取教师资格证; 高中、中职合格的人员:2017年7月20日至21日领取教师资格证。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7:30 二、领取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一楼政务中心6号窗(白云大道南383号),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人员,请至区教育局703室领取。

  三、领证提供所需材料 1.以户口所在地、人事和社保所在地条件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2.以应届毕业生条件申请的,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见附件范本),如果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则提供毕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需含大学所有学期)。材料审查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3.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出示委托书(见附件范本,需委托人签名按指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人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上述的毕业证、学历鉴定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孕期未完成体检人员,需持有白云区人民医院或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白云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