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江苏泰州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相关内容。报名时间:上半年4月4日至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30日,每天的7:00至24:00请相关学员仔细阅读,谨防错过报考时间!更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文都教师考试网(jiaoshi.wendu.com)。

  2018年我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日前启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2018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持有泰州市户籍或泰州市境内普通高校2018届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未转户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以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事关系在泰州(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泰州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即,如当年已取得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则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小学其他学科或其他学段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有关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或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

  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在校“专转本”学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含已毕业但未及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5)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6)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日程安排及工作事项

  1.信息发布。2018年3月上旬前,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认定流程、现场确认需提交资料、体检安排、政策咨询电话等。(有关咨询电话见附件1)。

  2.网上申报。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上半年4月4日至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公告为准),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所在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公告,并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报名期内每天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成绩申请认定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其他申请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3)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登录个人申请页面,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8) 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专题页面“资料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3.现场确认。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各市(区)指定报名点确认。市(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为:2018年4月23日-27日,下半年为:2018年10月8日-12日(节假日休息)。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市(区)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