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保定市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相关内容。报名时间:6月8日---19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现场确认时间:6月19日至22日。请相关学员仔细阅读,谨防错过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更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文都教师考试网(jiaoshi.wendu.com)。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有关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河北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具体工作做出以下安排,请与省《通知》要求一并组织实施: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保定地区户籍;

  (2)持有保定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3)人事档案关系在保定。

  2.保定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3. 保定地区具有河北省教育厅规定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2.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

  4.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报名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认定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选择户籍、居住证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县(市、区)现场确认点。

  河北大学应届毕业生选择河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现场确认点;河北农业大学应届毕业生选择河北农大就业指导中心确认点;保定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保定学院学生处现场确认点;保定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选择保定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现场确认点;保定女子职业中专应届毕业生选择保定女职确认点;保定地区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择保定市进修学校确认。(以上确认点不接收社会考生)

  时间安排

  1、申请人注册申请、网上申报的时间。6月8日---19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人员”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体检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1日,6月12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在以上两个时间段内到户籍、居住证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见附表1),周六、日不体检,体检表自行双面打印。

  3、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9日至22日。申请人携带认定申请材料到网上报名时所选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白沟新城申请人前往高碑店市确认点,高新区申请人前往竞秀区确认点。

  4、各县上报材料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3日。各现场确认点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照片名册、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并上报(上报时间表见附件二)。

  四、认定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时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 。认定结束后一份由认定机构留存,一份发放给申请人存放至个人档案中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3.(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关系在保定地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4)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