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安徽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旨在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文件。未来,该省中小学教师在取得教师资格后还需要每5年进行一次注册。注册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将及时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这份名为《安徽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明确,定期注册的范围对象为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的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一样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定期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注册制”后,教师资格注册结果将与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挂钩。注册合格者,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暂缓注册者,期间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及时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据了解,安徽省从2013年开始在该省的马鞍山市先行试点该项制度。同年,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规定了定期注册的对象、条件、程序和罚则等。2015年,该省又新增淮北、铜陵、黄山、滁州4个市作为试点。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先期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正是在此基础上进行推广。

  为了让此项制度得以在全省范围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5年一周期,包括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首次注册的条件包括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新任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岗教师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等。定期注册则要求不仅年度考核合格,还要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