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滨州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定于2017年1月7日至9日举行。现将面试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地点
考生于2017年1月2日至8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规定考点参加面试。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点在滨城区教育实验幼儿园清怡园(滨州市黄河11路渤海12路路口南200米路东);
小学语文、社会学科教师资格面试考点在滨城区第六中学(滨州市黄河10路渤海11路路口西200米路北);
小学数学、科学、英语学科教师资格面试考点在滨城区清怡小学(滨州市黄河10-1路渤海11路路口西100米路北);
初中、高中(含中职)各学科,小学音、体、美学科以及实习支教师范生教师资格面试考点在滨州实验学校(滨州市黄河7路渤海16路路口西150米路北)。
二、面试时间和流程
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至9日,三天时间。每天上午进行两场面试,下午进行两场面试。
考生面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方式,包括抽题、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详细流程如下:
1.考生报到。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于面试前进入考点指定集合区域报到,由考点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候考顺序。
2.候考。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按现场抽签确定的考号顺序候考。考生进入侯考室的时间如下:
上午 第一场:7:30—7:45
第二场:9:30—9:45
下午 第一场:13:00—13:15
第二场:15:00—15:15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侯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侯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3.抽题。考生按候考室监考人员安排,依次到抽题室等候,由抽题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抽题时间(开考时间)为:
上午 第一场:8:00 第二场:10:00
下午 第一场:13:30 第二场:15:30
4.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至相应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5.回答规定问题。备课结束后,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考生到相应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6.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7.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的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8.面试结束。考生答辩完毕后,面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
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面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考点参加面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未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2.考生在候考和备课时,除必要的文具(签字笔等)和证件外,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严禁开启、使用具有通话和收发信息功能的设备。考生在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人员核验。
3.考生在考点内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自由走动、互借文具,不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不夹带资料,不冒名顶替。对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面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同时追加停考三年的处罚。
4.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或返回,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不得向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询问面试分数。
5.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的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和考点秩序,恐吓、威胁考官和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
四、特别提醒
中职专业课各学科考生报考的面试科目,须与所学专业一致,面试时不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系统。请考生面试时根据所报考专业自备教材。
滨州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