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1日。在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辽宁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1日。在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二、现场确认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21—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1.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253号),21-24日现场确认。
2.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沈阳市铁西区肇工北街16号),21-23日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条件:沈阳市户籍考生、人事关系在沈阳市的考生、沈阳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大三、大四学生;研二、研三的学生。
(四)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
1.沈阳市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沈阳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具有保管人事档案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政府机构举办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沈阳市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证明原件。
三、几点说明
1.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沈阳音乐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参加国考面试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收取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受理个人上报材料。
2.为方便广大考生,避免人员集中所造成的不必要麻烦,2017年上半年沈阳市将现场确认点定在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市装备制造学校,请考生根据地域情况选择适合的确认点。按照要求准备确认材料,互相配合保证确认工作顺利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