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此通知仅适用于无棣县及北海户籍或在无棣县工作的申请人)

  一、范围及要求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规定的“认定权限”中,无棣县及北海户籍或在无棣县工作的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地阅读《滨州市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该文件对认定条件、网上申请、现场确认要求的时间、地点及下载或报送的材料逐一落实到位,无棣县现场确认于7月7日至9日进行,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无棣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二、体检安排

  1.属我县认定权限范围相关人员,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9日—7月1日,申请学前教育教师资格人员于6月29日体检、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于6月30日体检,申请初级教师资格人员于7月1日体检,各体检人员务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在无棣县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体检中心)健康教育室报到,登记办理体检手续,早餐宜禁食。(无棣县人民医院位于无棣县新城区腾达大街中段)。

  2.体检要求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3.注意事项

  (1)考生自行到滨州市教育局网站打印体检表,填写姓名等基本信息,贴好一寸照片。

  (2)体检时自行缴费,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回体检受理处,并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待体检有明确结论后,于7月4日-5日到体检处领回体检表。体检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自行保存,待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3)请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在体检安排表名单中列出,符合鲁教师发〔2015〕6号免试规定条件,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师范类毕业生;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请一并按照规定时间和体检医院参加体检。

  (4)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复检,体检合格者不再电话通知。

  附件:

  1、滨州市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滨州市2016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面试合格人员


 

  无棣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4日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