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认定对象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全部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执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的相关规定。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户籍条件。具有商洛户籍(以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为准)或已在商洛就业的人员(要求提供与商洛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

  三、工作安排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参加商洛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体检和现场确认。

  (一)网报时间及流程

  1、网报时间:6月21日12:00—6月30日18:00(周末中国教师资格网系统不开放)。

  2、报名流程:考生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注册,正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后考生务必重新登录确认是否网报成功)。

  3、申请人根据报名网站提示,选择网报认定机构为“商洛市教育局”,下一步选择“参加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确认点”。申报学段专业必须与面试时所讲学段及专业一致,错报、误报、漏报及审核不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

  申请人员网报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证自行到指定的商洛市第二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地址:原商洛卫校院内,商洛市北新街西段60号,黄沙桥往西50米,联系电话:2339133)。体检时间为 6月22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7:50-10:00,体检当日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空腹前往,并提交一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医院体检中心领取《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按照程序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体检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后自行领取体检结果,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商洛电大(商中路崇文巷)

  2、现场确认时间: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的报名号分组进行。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7月4日 网上报名号尾数为双号的考生。

  7月5日 网上报名号尾数为单号的考生。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成功后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要求使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网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在有效验证日期内);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指定医院体检);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9)国考合格证复印件(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栏查询并打印);

  (10)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11)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还必须提供中级工及其以上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于7月下旬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请广大考生关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及招聘考试专栏”或新浪微博“商洛教育”)。

  四、注意事项

  考生要按照上述要求,准确无误填报信息,按时参加体检和资格确认。由于错报、漏报、误报相关信息或错过有关时间要求的,责任自负。

  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品德鉴定表

 

  商洛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

  原标题: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等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