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体格检查。

  2016年潍坊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定于2016年6月23日-7月4日进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任一指定医院(附后)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自行保存,待申请教师资格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体检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须完成生殖科检查)等有关要求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或者不到指定医院体检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指定体检医院如下:

  潍坊市人民医院

  潍坊市中医院

  潍坊市直机关医院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潍坊市市立医院

  坊子区人民医院

  寒亭区人民医院

  青州市人民医院

  诸城市人民医院

  寿光市人民医院

  高密市人民医院

  安丘市中医院

  昌邑市人民医院

  昌乐县人民医院

  临朐县人民医院

  高新区人民医院

  潍坊滨海经济区人民医院

  峡山生态经济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