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6〕1号)精神,嘉兴市教育局平湖服务点受嘉兴市教育局委托,开展了两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到现场确认,嘉兴市教育局审查同意,拟认定方夏昀等17位申请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21日。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其中某公示对象不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反映情况。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平湖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236021,地址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教育局8507办公室。

  申请人公示无疑后,可在7月28日或29日两天内,前来教育局8507办公室申领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不候。

  附件:

  2016年平湖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四).doc

 

  平湖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