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嘉滨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专业技术岗位:能胜任小学中低年级语文教学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6年9月19日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石老师邮箱595453408@QQ.com

  l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l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3.报名时间:

  2016年 9月19日—2016年10月10日

  咨询电话:石老师0592-889672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嘉滨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学校对初审合格者采取面试的方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嘉滨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嘉滨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嘉滨小学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