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同意,为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人员41名。其中教育系统29名,其他事业单位12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沁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为1998年10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合并纳入同单位同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

  7.身体健康;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沁水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10月10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沁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沁水县人武部对面西500米)。

  4.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缩印到1张A4纸上),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其中报名表上贴2张)。报名表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见附件),现场不再提供报名表。已参加工作者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5.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及考务费,每人50元。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确定,不再受理改报。因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可改报一次岗位。考生所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有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以上(含3倍)方可进行笔试;不达3倍的,将按比例对各招聘名额进行缩减。

  8.考生于2016年10月27日—10月2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其他事业单位

  1.笔试

  笔试为一门,具体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报考残疾人康复中心专技岗位2、专技岗位3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排序之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试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分值量化,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①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序;

  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③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④按学历从高到低确定。

  (二)教育系统

  1.笔试

  笔试为一门,具体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排序之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面向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内容:以各应聘岗位现行国家统编教材内容为准,均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讲课。备课2小时,讲课15分钟。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1)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序;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4)按学历从高到低确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七、考察与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资格复审。

  八、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沁水政府网站、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办理增人、编制、工资等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流动。

  十、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教育系统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组织、人社、教育及用人单位纪检组参加,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凡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工作,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沁水县政府网(http://www.qinshui.gov.cn/Index.html)、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qsxrsj.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356-7025671

  县教育局:0356-7028504

  点击下载>>>

  1.2016年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xls

  2.专业目录.doc

  3.2016年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