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桂教〔2010〕16号)、《自治区教育

  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5〕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我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2017年6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将有288名我区生源免费师范生毕业。为做好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工作,为促进免费师范毕业生终身从教和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创造良好条件。各地教育、人社、编制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桂教〔2010〕16号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确保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二、及时填报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人社、编制部门,抓紧在本地区中小学校范围内征集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各地在制定岗位需求计划时,要与当地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学科建设相结合,充分考虑学校教师编制余缺情况,并逐步向城市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向县城及县城以下学校倾斜。对于个别专业与普通中小学教师需求不对口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安排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各市、县(市、区)岗位需求计划经所在市教育、人社、编制部门审核,由市教育局汇总后,填写《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汇集全区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及时在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http://sfs.ncss.org.cn/)上发布,并通报给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三、加强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必须严格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协议条款,按规定到区内中小学校任教10年以上。

  (二)通过双向选择、自行联系到区内中小学就业的毕业生,应在2017年4月30日前办理就业签约手续。自行联系就业的毕业生,须由拟接收学校报经所在地教育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签约。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就业签约、跨省就业手续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于2017年5月15日前向生源所在地的市教育局提出书面就业申请。因毕业生未主动联系,不按要求向生源所在地的市教育局提出书面就业申请而影响其正常就业的,其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对不主动联系、不按要求向生源所在地的市教育局提出书面就业申请的毕业生,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有关规定按违约进行管理,其档案材料由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暂时保管,违约行为将记入毕业生诚信档案。

  (四)各市教育局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后,应及时将在本辖区就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报送至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按照桂教学生〔2015〕18号文要求办理审批手续,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其学籍。

  四、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本地生源沟通,制定优惠政策,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条件,引导他们回当地中小学校任教,为家乡的基础教育发展贡献力量。要高度重视对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管理和培养,努力创新培养机制,建立导师制度,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各市、县(市、区)应建立健全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已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但尚未落实编制、工资等待遇的学校,要尽快落实。在已有免费师范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和工资待遇前,不得接收新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17年1月15日在广西师范学院长岗校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举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专场供需双选会,请各市、县(市、区)组织有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的学校参加双选会。同时,各市、县(市、区)可组织用人单位到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也可自行举办小型双选会,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联系电话: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771—5815203、就业指导中心0771—5815373、5815415;传真: 0771—5815201;电子信箱: gxjsbz05@163.com 。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印送同级人社、编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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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届广西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表.xlsx

  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