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与各教研部岗位专业相符的专业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专业及报名条件
(一) 招聘岗位、专业
1.党史党建教研部教师1名(专业:党史、党建类)
2.政治学教研部教师1名(专业:政治学类)
3.法学教研部教师1名(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公共管理教研部教师1名(专业:公共管理类)
5.经济学教研部教师2名(专业:经济学类等)
(二) 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
2.上述第1-4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上述第5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硕士学位。其中从事经济学研究或工作的,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且有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请发送“本人简况”一份并同时电话告知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简况”主要内容: ①自然情况 ②教育经历 ③工作经历 ④科研成果 ⑤获奖情况 ⑥个人特长 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三、报名起止时间:常年报名,合则约见,额满即止。
四、招聘程序
1.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确定并通知入围者面试。
2.面试方式为试讲报考岗位专题课,试讲采用一堂课形式:①授课题目: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自拟题目;②授课形式:专题课;③授课对象:县处级干部;④授课时间:50分钟;⑤授课基本要求:A、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广博的知识和较高的科研含量;B、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C、有较好的教学方法和授课艺术。
3.面试由专家评审组和监督组组成。试讲由专家评审组评审,量化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合格成绩为70分,并宣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4.根据计划数按照1:1参加体检和考察。对应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组由2至3人组成,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组织考察,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应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如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或者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厦门干部教育网(http://www.xmd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 编:361027
联 系 人:王 丰 0592-5302028
传 真:0592-7790181
Email:zhzhch@xmd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