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广州市增城区在武汉市的华中师范大学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类别、职位和人数

  高中教师21人,小学教师30人。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高中教师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在职骨干教师。

  (二)小学教师

  1.美术、音乐、体育等紧缺学科职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其它职位: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师范类。

  说明:应届毕业生含已签订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2015年和2016年的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部分职位另有规定,按报名要求)。

  5.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在职骨干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四、招聘专业和人数

  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骨干教师引进

  报名方式:在职骨干教师应聘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和本人教育教学经历、工作业绩、家庭情况等材料交相应的高中学校,学校初审材料、组织人事科进行初步考察后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骨干教师对其进行试教和面谈,经体检和查阅档案,拟出聘用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确定后办理用编手续。

  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具体专业及人数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报名也可以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招聘时现场报名。

  (二)毕业生招聘

  1.报名

  (1)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B111(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3)报名方式:在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和审核资格,并发放准考证。

  (4)报名所需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亲笔填写)、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以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报考职位和编号,本次招聘所用相片和体检时使用相片必须为同底相片),研究生毕业的须同时交本科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签订暂缓就业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同时交毕业证、学位证(含成绩表)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交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所交材料恕不退回。

  (5)报名要求:

  ①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职位专业条件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本科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报名点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核对材料后取回原件。所交材料如弄虚作假,即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④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⑤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如未按期取得,则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成绩均为满分100分,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各项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职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

  时间:12月27日,时长为90分钟(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高中教师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考试。小学教师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按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职位招聘。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报考者成绩达到合格线(含)以上才有资格进入试教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的人数进入试教环节。高中教师职位如不足1:3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的实际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2)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和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内容:教学能力测试(包括教学设计和试教)。

  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先分组进行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再轮流试教。

  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向考生公布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3.公示

  考生的成绩在增城区人社局和增城区教育局官网公布。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 体检和考察

  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有资格列为体检对象。合成总成绩后,分职位科目由高至低进行排列,按拟招聘职位科目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确定体检对象后,需对体检对象进行资格复核。

  体检:参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5.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中需注明“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于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本协议书自然失效。”在职教师签订拟聘用协议。

  六、聘用及待遇

  按照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学校岗位情况实施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及本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两部门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分两次进行,本次(第一次)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第二次拟于2017年春节后在广州地区设点,具体情况请留意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咨询电话:020-82630011、020-82720060

  (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20-82752102、020-82630077

  点击下载>>>1-3.zip

  1. 2017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高中).xls

  2.2017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小学).xls

  3.2017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zip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