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兖州区生源或在兖州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安置地为兖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4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按照济宁市委组织部等13部门《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济人社发〔2016〕66号)要求,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符合上述规定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yanzhoursj.gov.cn/(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兖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进入,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区教育体育局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信息一经区教育体育局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6日16:00

  区教育体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区教育体育局应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网上报名期间,区教育体育局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11:00—4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7年5月9日9:00—5月1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7年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区教育体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于4月17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兖州区文化西路111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院内培训中心二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报考人员的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2017年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中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

  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教育体育局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体育局在网上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应聘人员需向区教育体育局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上述材料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须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出具《退出现役证》和兖州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区教育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纪律及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举报监督电话:0537-3753806

  应聘政策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3753806、3620801

  具体岗位条件咨询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18369885557。

  原标题:2017年济宁市兖州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