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不含巢湖市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62名。详细岗位参见附件《巢湖市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报考组别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巢湖市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0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4日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4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4日至5月5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