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教师102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4月6日——4月21日):将招聘信息通过常德市人社局、鼎城区政府、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公开报名(4月22日——4月24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到鼎城区教育局报名,报名费200元。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应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在报名时共同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会在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的网站进行公示。
(四)确定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的考试成绩将在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的网站予以公示。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7年5月2日、5月3日上班时间凭本人报名缴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鼎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1、笔试(5月6日):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5月13日——14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将在5月6日当晚电话通知给本人。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五项全能”,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其中美术、音乐、体育教师岗位增加才艺展示,才艺展示的内容和要求见报名现场的公告。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美术、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说课×80%+才艺展示×2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5月下旬):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都完全相同的,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再行组织笔试确定入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核(6月):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不能在7月15日之前提交所有证件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鼎城区教育局和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有招聘计划的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83527(区教育局)
0736-7384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7389703(区教育局纪委)
0736-7386654(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