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的岗位及名额
语文教师4名;
数学教师3名;
英语教师2名;
体育教师1名;
音乐教师1名。
二、选调人选范围
桂林市五城区(秀峰、七星、象山、叠彩、雁山)及清风实验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在岗公办小学教师。
三、选调人选资格条件
㈠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为人师表,具备教师职业道德;
㈡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㈢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获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㈣年龄:男女教师在45岁以下,有学校中层以上经历者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㈤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名学科专业对口;
四、选调办法和步骤
㈠发布公告。在桂林市教育信息网发布《桂林市教育局公开选调直属学校教师工作简章》。
㈡组织报名。接受选调对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填写《桂林市教育局公开选调直属学校教师报名申请表》。交表时间:2017年4月12日前,地点: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五楼)(秀峰区解放东路19号),电话:2823517。报名时验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㈢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并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㈣组织面试。
1.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
3.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㈤确定考核对象,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体检。
㈥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参加报名选调者,不准进行弄虚作假等非组织活动。
本简章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直属学校教师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