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情况和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师28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报考年龄为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本县户籍(指本县生源或父母(配偶)户口在本县)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大专及本科学历毕业生,县外户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本科学历毕业生。往届生均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需在8月底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通过的相关证明)。
4、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需在8月底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通过的相关证明)。
(三)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者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较好的业务素质;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到过任何处分或正在接受违法违纪调查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 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被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待遇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要根据附件所列岗位一览表要求填报,注意写明所报考的岗位代码)。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 :30--5:00,周六、日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51—6355700)。
4、报名材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助学贷款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需出示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并在2017年7月31日前拿到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④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renhua.gov.cn)、仁化人才网(http://sgrh.gdrc.com)上进行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试教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30%+面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政策法规。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及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试教及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向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教(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讲课或实践操作能力。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增试答辩,以答辩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名次。试教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试教、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本次考试设最低分数线。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者需服从组织分配,原则上先安排在乡镇学校(幼儿园)对等岗位服务5年以上。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取得《广东省仁化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被聘用者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355700。
3、考生查分登记表
仁化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