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2017教师招聘资讯:

2017年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城区面向农村教师公开
竞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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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蒙城县委、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蒙发〔2016〕8号)精神,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有序交流,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教师公开竞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岗原则

  竞岗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竞岗计划

  面向全县财政供给的农村在职教师公开竞岗计划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60名(其中20名计划只面向农村初中教师报考),详见附件1《蒙城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教师公开竞岗岗位计划》。鼓励农村初中教师报考城区小学岗位。

  三、竞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全县财政供给的农村(不含城区联盟校、县直学校、庄周职高)中小学在职教师,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且任教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要求:男教师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教师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城区初中教师的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城区小学教师的学历须为专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

  5、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分别加5分、2分、1分(仅限所列称号);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省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加5分; 市级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一师一优课” 大赛部优奖、省优质课大赛二、三等奖、市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坛新星、 “一师一优课”大赛省优奖加1分(仅限所列称号)。

  (3)曾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按政策规定加2分。

  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仅限所列称号。

  四、竞岗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蒙城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原教育电视台院内)。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蒙城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教师公开竞岗报名表》(附件2),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2)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文件或文件复印件(需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校印)。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3)报考人数与竞岗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5:1;比例不足的,按1.5: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竞岗指标,如因不能开考被取消岗位计划的,允许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时间5月13日上午8:00-12:00。

  (4)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门学科。

  3、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竞岗办法。

  公开竞岗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时间及方式: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不含90分)者,取消竞岗资格。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应具备的教育综合知识(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和师德修养等。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和学科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以报考学段学科的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教育网站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书面申请复核,成绩复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复核范围为错统、漏统、漏改。申请复核的时间见以上网站公告。

  2、考核。

  (1)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教育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试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确定加分分数。复核结果和核准后的加分分数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教育网站公示5天。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竞岗。

  A、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B、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C、受过刑事处罚的;

  D、违反规定上访的;

  E、违反竞岗纪律,弄虚作假的;

  F、在现任教学校近三年内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满工作量的;

  G、因工作不力或不能胜任被学校停课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职务的;

  H、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3、确定竞岗对象。

  (1)分数合成:总分=笔试分数+加分分数。

  (2)确定竞岗入围人员:

  分报考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竞岗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若相同,以教龄长的为准,再相同,一并入围。拟竞岗入围人员确定后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拟竞岗入围人员因存在问题被取消竞岗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竞岗入围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选岗,最后一名并列入围的人员,若岗位剩余两个以上时,临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若仅剩余一个岗位,并列人员全部选岗到最后一个岗位。选岗结束后,由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于2017年8月20日前办理岗位变动手续(原身份性质不变),竞岗入围人员要服从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五、成立组织

  为加强公开竞岗工作的领导,保证竞岗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蒙城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教师公开竞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世军(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牛学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工委书记)

  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振武(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信息局局长)

  黄 勇(县编办主任)

  李 智(县公安局局长)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邵 亮(县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白学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分管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

  本次公开竞岗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监察局、县人社局负责全程监督。

  六、工作要求

  竞岗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竞岗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资格审查贯穿竞岗工作全过程,若违纪违规,将取消考试和竞岗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从事竞岗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竞岗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7638495

  举报电话:0558—7623671(县监察局)

  0558—7623068(县教育局)

  本方案由县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蒙城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教师公开竞岗岗位计划》

  2、《蒙城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教师公开竞岗报名表》

  蒙城县公开竞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