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是2001年由贵州民族大学申办,贵州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教育部批准并按照教育部第26号令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10年7月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5年10月,学院被贵州省委宣传部、统战部、贵州省民宗委命名为全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称号,成为首个获得该荣誉的独立学院。2015年12月,学院被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为“贵州省第五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称号,并授予“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牌匾。学院有校园面积600余亩,分为两个校区,现有在校生9000余人。

  本次招聘所有录用人员属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编制,不属于贵州民族大学本部编制。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按规定发放工资、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根据学院岗位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3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工学部各专业可放宽至“985”或“211”本科学历、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5月6日9∶00至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http://www.gzmdrw.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所应聘岗位的要求,填写《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应聘人员登记表》)。

  应聘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应聘人员应按照本招聘方案及所应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应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应聘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电话:0851-83605390

  (二)网上资格初审

  1.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在提交后48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6日至5月15日9:00—17:00。

  2.截止2017年5月14日,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应聘人员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5月15日12:00前进行修改(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代码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5月1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三)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5月6日至5月16日9∶00-17∶00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http://www.gzmdrw.cn)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