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晃县一中(恒雅中学)用人需要,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9人,有关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人。详见《新晃一中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
(五)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的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六)年龄界限: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同编制性质的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24日。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45-6222517。
(三)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2017年7月31日前考察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
(五)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7年5月25日;
(二)面试地点:新晃县一中;
(三)面试人选: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面试方式、时间及内容:采取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具体细则另行规定。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科目。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政审)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体检时间:2017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时间:2017年6月中旬。
八、公示
(一)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时间:2017年6月下旬。
(四)设立招聘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教育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5-6222555(县委组织部),0745-6223899(县纪委);
0745-6221877(县人社局),0745-6221133(县教育局)。
九、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45--6222517,0745—6228910。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
新晃县一中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条件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编制性质 计划数 设定岗位 最低学历 专业要求 年龄 其他条件
1 新晃县一中(本部) 新晃县教育局 全额事业 11 3 数学教师 全日制本科 各专业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35周岁以下 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 语文教师
2 英语教师
2 物理教师
1 书法教师
1 地理教师
2 新晃县一中(恒雅中学) 8 1 数学教师 全日制本科 各专业岗位相对应的专业 35周岁以下 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 物理教师
1 化学教师
1 生物教师
1 语文教师
2 英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