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和岗位
本次宜宾市第十六中学校(地址:南溪区裴石镇骑马村四组)考调岗位共计14个,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册的正式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5周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新招聘教师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考调岗位。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第十六中学校2017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法人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
3.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法人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任教经历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证明材料到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南广路197号-老商职校内)五楼人事科参加资格审查,另交1寸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信息表相片同底)。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1日(下午2:00-5:30)到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三)说课及现场问答
说课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现场问答成绩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50%+《现场问答》成绩×50%。说课成绩低于70分不予进入考察环节。考试总成绩在本考调公告发布网上公布。
说课及现场问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本次考调人选实行等额考察。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考调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等额递补一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调对象,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对拟调人员在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8222377。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六、相关咨询电话
8224213陈老师、林老师、李老师
附件:1.宜宾市第十六中学校2017年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第十六中学校2017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3.宜宾市第十六中学校2017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