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省经信委和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经信委管理为主。2001年独立晋升为高职院校,2008年跻身为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目前,学院拥有浮烟山、滨海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开设机电机械、经济管理、汽车工程、纺织服装、应用外语、建筑工程、生物与化学、信息工程、艺术传媒设计等11个专业群48个专业,其中有与本科高校实施“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4个。现建有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学院先后获得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7项,全国纺织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16项。建院以来培养了7万多名各类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年在98%以上,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凝聚了“产学研一体,职场化育人,国际化办学,现代化治理”的办学特色。

  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学校、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2年11月,学院作为国家示范院校承办了第五届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发展方向得到了全国职教界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并获得“突出贡献奖”。

  学院将发挥国家示范院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好地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肩负起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任,推动学院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sdvc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证书等纸质材料拍照扫描均可,要求完整、清晰)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dkjzyxyrsc@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应聘专业+联系方式”(如:张某某+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会计学+1886369XXXX)。

  报名材料包括:(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2)本人身份证、国民序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且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4)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5)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7)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