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2017年西宁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9 名教师(学校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程序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招聘岗位面向全国和全省范围招聘。面向全国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历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9时-6月4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7年5月31日9时—6月5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5月31日9时—6月6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31日9时—6月7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xnrsj.gov.cn/),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 6月12日-6月14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逾期不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二)6月4日18时报名结束后,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审核的考生可在6月5日18时前改报其它岗位;因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将在6月8日进行岗位调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6月8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有关程序,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三、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医务岗位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课目分两门: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总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50%),其中医务人员岗位笔试为医疗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类(占笔试总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件以及其它岗位所需资格证件。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或讲课、解题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分值100分。面试方案、专家、面试考官、面试场地由市教育局负责,市人社局协助做好面试程序指导工作。其中学校医务人员参加由市卫计委组织的医疗卫生岗位的面试,分值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面试成绩×40%;学校医务岗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70%+面试成绩×30%。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公布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根据有关规定,除国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工作人员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严禁用人单位干预体检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考生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相关工作人员按违纪进行处理并追责。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西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以及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九、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7年6月7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及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但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见附表)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

西宁市 招聘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