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jyj.czs.gov.cn/jyj/)。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6月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报考年龄上限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到报名截止日,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到报名截止日,在公务员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日9:00至6月11日17:00。

3.上传照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6月21日起,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国民教育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备案。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14日下午15:00至18:00在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6月15日将结合改报岗位情况公布须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