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公办学校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激活学校用人机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编外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高新区。长沙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打造了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明德麓谷学校、虹桥小学、麓谷小学、雷锋小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2016年秋季又新开办了湖南一师金桥实验小学、东方红小学、明华小学新校;今年,雷锋二小、雷锋三小、麓谷二小又将开学,还有和沁园等两所公办幼儿园开园。现诚邀各类优秀教师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性质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长沙市市属公办学校实行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空编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教通【2016】17
号和《长沙高新区所属学校编外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长高新管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实行人员经费包干,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8万元包干到校,发放标准按照区教育局制定的薪酬福利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均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生敬业,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系列职称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为理工科类。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系列职称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
(3)报考职业中专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系列职称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汽车、电子、国际贸易、工业设计、建筑工程等专业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只需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职称证学科相符)。
5、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学科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6、学历:在职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职教师35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26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教师系列一级(原中级)及以上职称,市、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名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教科院所、教师发展中心、电教馆)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以上条件满足一项,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在职教师岗位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含三年,以下类同)(如:小学语文在职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3年以上)。职专汽车、电子、国际贸易、工业设计、建筑工程等专业教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即可。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五、招聘计划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计划
岗位 类别 |
岗位类别 | 岗位数 |
小学 | 在职教师 | 41 |
毕业生 | 29 | |
初中 | 在职教师 | 8 |
毕业生 | 1 | |
职专 | 在职教师 | 2 |
毕业生 | 6 | |
合计 | 87 |